你的位置:上海徐汇区离婚律师 > 律师案例 > 上海婚姻律师:自诉离婚与起诉离婚的区别是什么?自诉离婚立案需要什么资料?

上海婚姻律师:自诉离婚与起诉离婚的区别是什么?自诉离婚立案需要什么资料?

时间:2022-07-11 22:38 点击:156 次
如果您想了解上海法律咨询,上海刑事辩护律师,上海刑事律师,上海离婚律师,上海律师电话,在上海找关于上海律师方面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事务所。

  上海婚姻律师: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最后手段,也是最直接的方式。那么自诉离婚与起诉离婚的区别是什么?自诉离婚立案需要什么资料?跟着上海婚姻律师一起来看看吧。

  自诉离婚与起诉离婚的区别是什么?

  没有什么区别,同样都是诉讼离婚,只是说辞不同。

  离婚诉讼,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。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: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”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、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,称为裁判离婚。中国婚姻法对一方要求离婚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处理原则。

  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,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,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。

  自诉离婚立案需要什么资料?

  《民法典》于2021年1月1日生效,《婚姻法》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,届时此条例被《民法典》所替换,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,《民法典》生效前的规定:

  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,向人民法院提起的、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。

  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?

  诉讼离婚的程序分为三个阶段:起诉、审理、判决。

  一、起诉离婚案件起诉时,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。

  二、审理审理是分为审理前的准备、调解、开庭审理三个阶段:

  1、审理前的准备: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,经审查,符合立案条件的,应当在7日内立案,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,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。

  2、调解。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,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,达成和好协议或离婚协议。

  3、开庭审理。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,即进行开庭审理。三、判决根据庭审情况,应当再进行调解,调解不成后,即行宣判。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。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,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,进行二审诉讼程序。

  以上就是上海婚姻律师整理的关于自诉离婚和起诉离婚的相关内容,若您还有疑问可在线联系上海婚姻律师进行询问。

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

 



服务热线
服务电话:131-6703-8644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六(09:00-18:00)
联系我们
微信:jialilawyer01
邮箱:jiali@jialilaw.com
地址: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222号力宝广场17层
关注公众号

Powered by 上海徐汇区离婚律师 RSS地图 HTML地图

Copyright 365建站 © 2013-2022 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